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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驾驶技术发展需避免“野蛮生长”
2018年12月04日   来源: 经济参考报  作者: 胡林果 孙少龙

针对如何规范自动驾驶技术发展、推动我国自动驾驶技术落地,多位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的专家建议,转变发展理念,重视核心技术研发,做好基础法律支撑,加强对相关产业的管理,规范市场秩序。

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管理部部长詹文章建议,一方面,算法固然重要,但不能蜂拥而上,忽视了其他方面的研发,传感器、处理器等技术也要齐头并进,以免在关键技术上受制于人;另一方面,车是自动驾驶技术的主体,但路也同样重要,智慧道路等配套设施的升级也至关重要。

专家表示,政策鼓励的同时,更应做好基础法律支撑。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刘权建议,对于当前我国自动驾驶技术发展存在的法律性问题,应主要从三点入手。

首先,建立健全自动驾驶汽车许可与质量管理制度。有关部门应完善市场准入制度,有效规范开发者、生产者的行为,完善检验监管制度,确保自动驾驶汽车的可靠性与安全性。

其次,建立健全自动驾驶汽车道路安全行驶制度。为了确保公共交通安全,应当对于自动驾驶汽车上路的基本条件、通行时速、信号灯识别、载人载货标准、故障处置等基本问题做出明确具体的规定。

再次,对自动驾驶汽车致损的归责原则、赔偿方式与标准、制裁责任等问题做出全面具体的规定,让受害者、使用者得到公平赔偿。为了避免开发者负担过重,促进技术创新,可以建立健全自动驾驶汽车开发者和使用人的双保险制度。

此外,须加强对相关产业的管理,规范市场秩序,“戒骄戒躁”尊重产业发展规律。业内人士建议,对于市场监管部门来说,应尽快建立统一的行业评定标准,同时加强对企业宣传的管控,避免其过度、夸大宣传,以免造成消费者误解,扰乱市场秩序。自动驾驶技术作为具有发展潜力的高新技术产业,理应回归到循序渐进、尊重客观发展规律的道路上来,而非野蛮生长。

多位专家表示,当前自动驾驶技术的发展,要始终坚守安全“红线”,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消费者对自动驾驶技术信任度和接受度的提升,归根结底还是要建立在该技术安全性保证的基础上。张希建议,自动驾驶技术发展可从公共汽车、机场摆渡车等定时定线、开发应用难度较低的场景入手,保证乘客的安全。

在欧卫安看来,智能驾驶首先应该在科技层面做得更好,能在技术方面消除公众对于智能驾驶的恐惧感,这样才能更好更快地促进智能驾驶技术的发展和应用。

张希等专家建议,一方面,传统车企和新兴科技公司需要加强合作,传统车企优势在于汽车本身,新兴科技企业优势在于对技术的专注,两方应加强合作,优势互补,共同推进技术进步;另一方面,我国自动驾驶技术的发展需要建设高级别的公共平台,各地方以平台为基础,加强交流协作、数据共享,可以有效地避免重复劳动,提升研发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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