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闻已久的消息终于坐实。昨天,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进一步优化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根据通知,从下周开始,国管公积金在贷款政策上将与市管公积金类似,不仅实现“认房又认贷”,而且购买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的60%、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
去年9月,北京市管公积金开始“认房又认贷”,现在国管公积金终于跟进执行。目前,北京国管公积金在正常年份约占全市公积金贷款中的12%左右。
根据通知,国管公积金借款申请人申请贷款,要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或经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核同意处于缓缴、封存或者退休销户状态的缴存职工;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政策性贴息贷款。
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方面也将实现“认房又认贷”。借款申请人家庭(包括借款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北京市无住房且夫妻双方名下无住房贷款记录(包括商业性住房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按首套住房贷款政策办理;借款申请人家庭在本市无住房且名下仅有1笔住房贷款记录的,以及在本市仅有1套住房且名下无住房贷款记录或仅有同一套住房贷款记录的,按二套住房贷款政策办理。被认定为二套以上住房的,不予贷款。
首付款比例则根据房子类型有所不同: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的20%;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之外的首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的30%;购买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的60%。借款申请人购买存量房屋的,购房总价以房屋评估值和购房合同总价两者中较低者为准。
与此同时,首套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120万元,执行贷款基准利率;二套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贷款利率为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贷款期限不得超过25年,最长可计算到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最高不得超过65周岁。
对于月还款额上限,则是要在保证借款申请人基本生活费用的前提下,根据借款申请人所申请贷款金额、期限及适用利率,按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的月均还款额不应超过借款申请人月收入的60%。
值得一提的是,新的政策仍然支持职工购买政策房。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方面解释,《通知》对购买政策性住房的职工申请贷款在贷款额度、房屋套数认定和审批时效上都优先给予了支持。
据悉,职工购买政策性住房的,确定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时不考虑缴存余额、缴存年限、配偶缴存情况及调节系数等因素;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贷款,按首套住房贷款政策办理;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等政策性住房申请贷款,按借款申请人名下实际住房和贷款情况确定贷款适用政策。
记者也了解到,购买政策性住房办理贷款实行自动阶段性担保。材料齐备的,从申请到发放的办理周期不超过8个工作日。不过,这并不包括组合贷款,组合贷款需同时符合商业银行的放款要求。
记者注意到,这份通知将从4月15日,也就是下周一开始执行。具体执行是以网签日期为准,此前已完成网签的,按原规定执行。
按照通知,还将有一批业务在办理时更加便利。比如,借款申请人可在申请贷款时开通冲还贷业务,授权资金中心将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资金用于偿还贷款,无需另行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借款申请人到贷款经办银行网点即可现场办妥贷款申请手续,自愿选择开通EMS免费邮寄《借款合同》服务的,贷款发放后不必到银行网点领取,实现贷款办理“只跑一次”。
此外,证明材料也将进一步精简。记者了解到,借款申请人申请贷款时,只需携带身份证明、婚姻证明、购房首付款证明等材料原件,无需提供复印件;借款申请人一方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无需提供《住房公积金个人查询单》;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转入资金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无需提供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部队转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不满足相关规定的,提供转业证,无需提供其原所在部队开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需要提醒借款申请人的是,未来资金中心会在门户网站公示各银行经办网点贷款办理进度,借款申请人可根据需要选择办理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