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八战略”中第一条就是进一步发挥浙江的体制机制优势,大力推动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浙江践行“八八战略”,以民营企业为主要载体的民营经济发展,成为浙江体制机制的突出优势。
今年是改革开放45周年,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10周年,也是“八八战略”提出20周年。当前,毫不动摇地支持民营经济做大做强,是提振民营经济信心与预期的重大举措,是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坚持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大任务。
一、民营经济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生产要素
如何充分认识民营经济的地位和作用,仍然是下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大理论和实践课题。
1.务实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八八战略”提出20年来,浙江在改革中不断完善基本经济制度,以体制机制新优势巩固强化民营经济发展优势。2022年,浙江民营经济增加值达到5.2万亿元,是2002年的10倍;2021年,浙江民营经济贡献了全省73.4%的税收、75.5%的创新投入、87.5%的就业、96.7%的市场主体;根据全国工商联发布的2022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榜单,浙江省入围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数量为107家,连续24年居全国首位。
“资本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生产要素”。“八八战略”实施以来,浙江呈现出由个体私营经济到民营经济的发展趋势,并推动实现国有资本、集体资本、民营资本、外国资本等多元发展新局面。截至2022年末,浙江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注册资本额达到23.7万亿元,占内资市场主体注册资本额的70.7%。
与此同时,民营经济的较快发展并未弱化国有资本力量。2021年,浙江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1.7%的企业数量,创造了12.6%的工业总产值、10.8%的利润总额,且在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等领域处于绝对主导地位,对国民经济的控制力进一步增强。
2.稳定民营经济发展预期。1999年,我国首次以宪法的形式,肯定了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2002年,党的十六大报告第一次提出“两个毫不动摇”;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多次强调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可以说,中央对发展民营经济的态度一直是明确的。从具体实践层面看,“民营经济离场论”“新公私合营论”“民营企业家是资本家”等一些误解甚至歪曲中央关于民营经济发展方针的论调仍然不时出现,干扰了民营经济发展信心与预期。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支持和发展民营经济,规范运用民营资本,不仅是一个重大实践问题,也是一个重大理论问题。这既需要我们回归“资本是市场配置资源的工具,是发展经济的方式和手段”等基础性认识,也需要推进新时代条件下我国民营经济及其作用和相关重大理论的突破,以此提振民营经济发展预期与发展信心。
二、创新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激发经济活力
浙江民营经济发展史,也是一部以坚持市场化改革创新发展环境史。实践证明,创新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是稳定经济增长、激发民营企业活力的重中之重。
1.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改革开放以来,浙江率先放开个体私营经济,并在市场化体制机制构建中先走一步,形成了浙江民营经济发展的突出优势。“八八战略”实施以来,浙江在完善民营企业支持政策的同时,不断破除制约民营企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壁垒,在进一步发挥体制机制优势的过程中,不断创新民营经济发展环境。
2.完善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支持体系。“八八战略”实施以来,浙江从机关效能建设到“四张清单一张网”,从“最多跑一次”改革和政府数字化转型取得重大突破,已成为审批事项最少、管理效率最高、服务质量最优的省份之一。根据全国工商联《2022年“万家民营企业评营商环境”报告》,浙江省营商环境满意度已连续3年排名全国第一。
从浙江的情况看,2021年浙江民营经济贷款余额占比仅为43.1%的金融贷款。这与全省民营经济地位不相适应。当前,浙江坚持实施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以及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是符合浙江创新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实际需求的重大举措。
3.公开市场、公平竞争、平等保护,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
第一,以服务业市场开放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的市场环境。例如,目前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共有123条事项、541条具体管理措施。建议积极开展大幅放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限制措施的浙江试点;对标CPTPP推进服务业市场开放,争取在重点服务业领域率先全面实现“准入即准营”。
第二,以强化竞争政策基础性地位创造民营经济发展的公平竞争环境。将“公平竞争”作为浙江新阶段落实“两个好不动摇”的特别之举,增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以发展混合所有制为重点扩大社会资本参与,在垄断行业尽快向社会资本推出一批重大项目,让社会资本有盈利的预期。
第三,以平等保护为重点形成民营经济发展的法治环境。例如,在立法环境,加快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立改废释的基础上,推进产权保护由民营企业向民营资本拓展;在司法环节,真正实现对国有资本、民营资本同等对待,一视同仁、依法保护;在执法环节,针对性的解决行政执法“一刀切”等问题;等。
三、以支持、规范民营经济发展为重点的政府作用
当前,在市场决定资源配置的情况下对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特别是更好发挥政府在规范和引导民营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已成为新阶段完善政府经济治理职能的重大任务。
1.以“店小二”为突出特征推进政府转型。“八八战略”实施以来,浙江以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为目标“为企业减负”,并在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中首创“店小二”精神,倒逼“服务型政府、法治政府、有限政府”建设。同时,强化对民营经济的引导作用,在精准服务的同时引导民营企业转型升级。例如,2006年浙江省政府出台的一号文件就是《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法律法规没有明确禁入的行业和领域,非公有资本都可以进入。应当说,“八八战略”实施以来,浙江走出了一条统筹主动服务和引导规范民营经济发展的成功实践。
2.以尊重市场规律为前提强化对民营经济的引导规范。例如,2003年面对当时生态环境压力、资源要素制约、内外市场竞争等一系列突出问题,浙江率先推进土地、能源、水资源等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反映资源稀缺程度、污染排放数量和市场供求关系的价格机制逐步形成,在推进民营经济的结构转型中发挥了基础性作用。再例如,2022年底,浙江民营上市公司数量达到540家,是2000年的27倍,占比82.4%,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5个百分点;市值占比74.9%,高于全国平均水平30个百分点左右。民营上市公司数量的快速增长与政府的引导与服务密不可分。2009-2022年,浙江股权投资金额合计达7397亿元,居全国前五。也就是说,在政府引导下民营经济已逐步由自我积累性增长转变为调动配置社会资源、联通国内国际生产、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3.在法治轨道上持续提升政府运用民营经济的能力。从实践看,一方面,民营经济在扩展中推动实现经济高效率发展。例如,近年来华为在坚持扩大基础研发与应用技术研发投入中促进科技创新,持续提升企业竞争力;一方面,由于制度和规则不完善,民营经济也出现缺乏信用、无序扩张、平台垄断、脱实向虚等不规范甚至违法的问题。对此,要用历史和发展的眼光看待这些问题。
2021年,浙江高技术、战略性新兴、装备等制造业增加值中民营经济占比分别为64.8%、68.9%和76.2%,均大幅高于2012年;浙江民营企业200强中有158家企业制定了数字化转型战略规划。例如,2016年我在浙江与70多位民营企业家座谈后发现,民营经济加快向新兴领域布局拓展不仅实现了转型发展,也为未来的发展奠定了基础。由此,我得出了一个结论:一个国家、地区或企业,往往不是赢在起点,而是赢在转折点,此后我在浙江大学出版了《赢在转折点》一书。此书得到多方面关注,并被翻译多国文字出版。
2021年,我在桐庐调研时,不仅在当地看到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桐庐样本,也看到由“快递人之乡”向“快递产业之乡”的转型实践。在我看来,桐庐的绿色转型发展,离不开民营经济的持续投入。2022年,桐庐民营经济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86%;2022年8月,桐庐共招引落地快递关联项目103个,协议引资超360亿元,集聚快递链条企业325家,形成了涵盖装备制造、科技研发、数据应用、金融结算、车辆运营等快递全产业链。
完善民营经济发展的法律制度,在强化平等保护的同时,细化民营经济发展的红线与底线,进一步实现“法无禁止即可为”,并在法治轨道上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同时,在尊重市场规律前提下引导民营经济在促进就业、增加收入、推动科技创新等积极作用的更好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