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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e财经》:走进税收大数据,感受高质量发展
2021年06月16日   来源: 人民网  作者: 王观

嘉 宾:
李 志 国家税务总局税收大数据和风险管理局副局长
赵连伟 国家税务总局收入规划核算司副司长

主持人:
王 观 人民日报记者

主持人:大家好,这里是由人民日报麻辣财经工作室、人民网强国论坛和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联合推出的财经访谈栏目——《人民e财经》。今天我们的主题是走进税收大数据,感受高质量发展。

发票对于很多人来说是再熟悉不过的东西,出门打车、住宿、旅行,到餐厅用餐都可能会开一张发票。对企业来说,发票更是记录了他们的生产经营情况。企业有生产就有销售,有销售就要开具增值税发票。

利用税收大数据,税务部门可以精准锁定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确保税费红利精准直达。依托税收大数据,税务部门可以大力推行“非接触式”办税缴费。借助税收大数据,税务部门可以为企业牵线搭桥,畅通产业链上下游。

今天我们来到国家税务总局,来为您揭密税收大数据背后的故事。

李局长您好,大家对于税收大数据的收集分析并不是很了解。今天我特意拿来一张发票,上面写有单价、金额、税率、税额,还有纳税人识别号等,这上面的数据和信息都会被传送到我们的税收大数据云平台里吗?

李志:是的。我以增值税发票为例,从数据录入、数据集中、数据处理三个环节介绍一下数据的收集过程。

数据录入环节,开票人通过税控设备录入和生成发票信息的过程中,系统会提供一些自动化预填功能,比如说开票人的基本信息。录入过程中,也会提供一些辅助的自动识别功能,比如纳税人开票金额超过了开票限额,系统会自动提示提醒。这些自动化的人工智能辅助方法,其实是从数据采集源头提升数据质量。

数据集中环节,纳税人开具的每一张发票,每一个数据项,都会实时传输到企业所在省级税务机关。

数据处理环节,把发票数据和其他涉税数据进行全面整合、关联和加工,为各地税务机关提供税收大数据支撑。

主持人:我们收集到这么多数据,是不是还要对它们进行进一步整理?

李志:我们收集过来的数据是基础的原材料,要充分发挥它的作用,还需要对数据进行标准化、关联化和标签化处理。首先,要根据数据的标准定义对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修正数据中的缺失和错误。在此基础上,再对数据进行关联化处理,让各个系统数据贯通起来,使得数据和数据之间形成联系。

比如,我们把发票数据和企业的增值税申报、所得税申报数据,以及出口退税数据关联起来,就能发现数据之间的一致性或者错误的地方。另外,为了提高数据的处理效率,还需要按照数据常用的业务逻辑对数据进行通用的处理,这是一个标签化的过程。例如,对数据打上是否一般纳税人、是否高技术企业等标签。通过标准化、关联化、标签化处理,我们就能够对同一户纳税人、缴费人的信息进行关联集成,就能够支持更大范围、更多维度的大数据分析运用。

主持人:如果我们想了解4月份高技术产业的发展情况,这个能实现吗?

李志:我们可以选择高技术产业标签的指标,提取4月份的数据,并形成数据集。然后与往年的数据进行比较分析,就能发现它今年的变化情况。

这是我们处理后的数据的展示界面。从中可以看出,高技术产业销售收入今年4月份同比增长19.3%,与2019年同期相比两年平均增长18.9%。我们还发现,企业采购光电仪器等科研设备金额1-4月份同比增长45.8%,这是从数据中所反映出来的高技术产业发展的情况。

主持人:赵司长,刚才我们对税收大数据的收集、分析、整理有了初步的认识,您认为税收大数据有什么特点?为什么它能够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发挥重要作用?

赵连伟:税收大数据是依托税收信息化的建设成果,在税收工作过程中获取的。概括起来可以归纳为“全、快、细、准”四个主要特点。

一是覆盖经济领域“全”。税收大数据覆盖企业、个人、政府等全部经济活动主体,覆盖投资、消费、进出口等全部经济活动行为,覆盖市场主体从设立到注销的全生命周期,也覆盖了行业、地区、经济类型、规模等全部维度。

二是反映经济活动“快”。目前,我们的税收信息系统已经能够实现实时采集、快速处理,比如说纳税人开具了增值税发票,相关数据能够在第一时间集中到税收信息系统,是反映纳税人生产经营状况的第一手资料。

三是数据颗粒度“细”。税收大数据详细记录了每一个纳税人的生产经营状况,增值税发票数据更是详细记载了纳税人的每一笔涉税交易行为。比如说一张增值税发票上,记录了交易的商品名称、数量、金额、价格等很多详细的信息。

四是记载经济活动“准”。目前,税收大数据是纳税人在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时按照税法的要求申报生成的,由税收信息系统根据纳税人申报自动采集,没有人工干预,并且经过多重校验,确保数据的客观、可靠,是反映纳税人生产经营状况的客观描述。

正是基于税收大数据的这些特点和优势,税务部门在做好组织税费收入、加强税收征管、优化税费服务等基本职责的同时,提升站位,充分发挥税务部门一头连着宏观、一头连着微观的优势,积极拓展其增值服务功能,更好地服务宏观经济决策和社会治理大局。特别是近几年,随着营改增全面实施、国税地税合并等一系列改革的顺利推进,金税三期在全国全面上线,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升,税收大数据的全面性、规范性和精准性都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为我们深度挖掘税收大数据的价值,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条件。

牢牢把握住这个机遇,是税务系统顺势而为、主动作为、大有可为的坚实基础。当然,用好税收大数据的前提是做好税收数据的安全保障,确保企业的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的安全。所以,我们对税收大数据的分析应用都是在保护好广大纳税人、缴费人隐私的基础上进行的,这一点请大家放心。

主持人:从4月份的数据看,我国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是怎样的?有什么特点?从零售业的数据看,我们的消费市场有什么新的趋势、新的亮点?

赵连伟:税收数据显示,4月份全国企业销售收入同比增长24.6%,与2019年同期相比两年平均增长12.9%。总体看,与疫情前相比,我国经济运行已恢复至较高的增长区间,且稳中向好。主要有以下四个特点。

一是工业经济延续稳步恢复态势,行业增长面超九成。4月份,全国工业企业销售收入同比增长25.5%,与2019年同期相比两年平均增长10.1%。工业41个大类行业中,38个行业两年平均实现正增长,行业增长面达92.7%。其中有16个行业的两年平均增速超过10%。

二是高技术产业保持快速增长,科研成果加快转化为生产力。比如,4月份,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研发与设计服务销售收入同比分别增长34.7%和31.1%,两年平均分别增长40.2%和21.9%。

三是升级类消费增长迅速,线上消费保持旺盛活力。大家所关心的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零售4月份销售收入同比增长42.5%和32.9%,两年平均分别增长26.8%和31.3%。

四是投资延续恢复性增长态势,新基建领域建设加快。今年1-4月份与新基建相关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节能工程、通讯、电力输送设施工程销售收入同比分别增长116.2%、75.6%和95.2%,两年平均分别增长67%、33.2%和14.1%。

主持人:发布最新的数据和撰写分析报告,对您来说是熟悉的工作。您认为应该如何利用好税收大数据来开展税收分析,更好服务国家治理?

赵连伟:近年来,税务部门不断挖掘税收数据反映的经济规律和特征,持续打造权威性强、可信度高的税收经济分析产品。运用税收大数据,开展税收分析,主要思路可以归纳为:围绕一个目标、夯实三个基础、突出四个重点、健全四个机制。

其中,围绕一个目标就是要充分发挥税收大数据的优势,深入挖掘税收大数据的价值,更好服务宏观经济科学决策和国家治理能力提升。

夯实三个基础,一是夯实税收统计基础。通过规范税收统计标准和口径,实现税务统计标准与国家统计标准的有效衔接,确保分析口径一致;二是夯实数据应用基础。通过研究历史税收数据的变化规律,以及与经济数据的匹配关系,建立税收数据与经济指标之间的对应关系,确保分析内在逻辑准确;三是夯实分析方法基础。通过研究科学的数据分析方法,构建科学的统计分析模型,确保分析结果客观、科学。

突出四个重点,一是做强常规税收分析。我们系统梳理形成税收分析逻辑框架和指标体系,结合形势变化定期开展分析。二是做实重大发展战略分析。我们紧跟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重大发展战略要求,及时跟踪、科学反映贯彻落实情况,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三是做精热点专题分析。我们密切跟踪当前经济运行中出现的苗头性和趋势性问题,深入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并提出对策建议。四是做优政策效应分析。我们科学统计税费优惠政策执行情况,深入开展效应分析,客观反映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完善政策的意见建议。

健全四个机制,一是健全数据供给机制,二是健全内部协同机制,三是健全上下联动机制,四是健全外部合作机制。

下一步,我们还将持续加强运用新的数据挖掘技术,研究科学分析方法,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广维度、更深层次打造更多对决策有参考价值的分析产品,更好服务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提升。

主持人:通过前面的采访,确实感受到税收大数据里蕴含着经济运行的万千气象,除了帮我们更好地读懂经济,税收大数据还能从哪些方面服务实体经济,助力高质量发展呢?

李志:税收大数据蕴藏着巨大潜能。近年来,税务总局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运用大数据提升国家治理现代化水平的决策部署,深入开展税收大数据建设和应用。特别是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税务总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军提出“数据服务大局要加力”要求,税务部门充分发挥税收大数据优势,全力支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在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服务宏观经济决策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

从近年来的税收改革实践看,税收大数据是税收改革“助推器”,支撑各项税制改革顺利实施,让改革落地更精准有效,也体现了我国税收治理现代化的最新成果。例如,税务部门创新推出个税APP,为纳税人提供全天候服务。在年度汇算中,依托信息系统和较强的数据处理能力,提供申报表预填服务,纳税人只需登录APP查看、确认就可以一键办完,大大提高了汇算效率,有力支撑了个税改革的成功实施。从全世界范围来看,这种汇算方式高效便捷,得到了多国税务同仁的好评。

大数据还能绘制帮扶“导向图”,让政策落实更精准。在税费优惠政策中,税务部门依托税收大数据,精准筛选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主动宣传辅导,实时跟踪监测,确保政策红利以最快速度、最精准度直达市场主体。

大数据还搭建办税“高速路”,让税费服务更便捷。疫情发生以来,税务部门大力推行“非接触式”办税缴费,实现了政策“码上可知”、咨询“线上可答”、业务“网上可办”、操作“掌上可行”,214项办税缴费事项、90%以上的企业纳税人业务可以通过网上办理,其中纳税申报业务网上办理率达99%以上。大数据搭建企业的风雨桥,让产业链、供应链更畅通。

税务部门运用增值税发票等税收大数据,开展多维度企业复工复产复销分析,并开发专门服务平台,运用税收数据为企业牵线搭桥,引导上下游、产供销对接,促进产业链、供应链循环畅通,特别是运用税收大数据重点帮扶湖北企业与其他地区企业供需对接,有效助力湖北企业复工复产。

主持人:税务部门在利用数据这一方面走在了前列。下一步,我们在拓展税收大数据应用上,还有什么进一步的规划?您认为应该从哪些方面来发力更好地利用税收大数据呢?

李志: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大数据应用,强调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加快建设数字中国,更好服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改善。去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特别提出,要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今年3月,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着力建设以服务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以发票电子化改革为突破口,以税收大数据为驱动力的具有高集成功能、高安全性能、高应用效能的智慧税务。

税务部门将持续推进执法、服务、监管的系统优化,实现业务流程、制度规范、信息技术、数据要素、岗责体系的一体化融合升级,实现税收改革创新从渐进式到体系性集成的重大突破,全力助力我国“数字政府”建设。

下一步,我们还将持续推进技术、业务、组织三大变革,围绕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建成“四个新体系”,充分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用好税收大数据,是高质量推进新发展阶段税收现代化的重要支撑。我们正在积极探索,还需要向多方面学习借鉴先进经验,进一步挖掘税收大数据的价值,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希望大家多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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